关于拟将图马尔·塞力克转出国际合作学院的公示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文件精神和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生办[2018]9号)的工作安排,经个人申请、家长同意、学院院务会进行初审,拟同意图马尔·塞力克转出国际合作学院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日期2022年7月8日—7月15日,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学院综合办公室如实反映情况,联系电话:029-88751688。
西安外事学院国际合作学院
2022年7月8日